信息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20-06-20 10:38 浏览次数:2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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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确保国家课程教学时间的同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以下简称教学日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要以教学日历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云教规〔2019〕5号)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规范安排收放假时间、日常作息时间,控制考试次数,严禁节假日补课。除允许高三年级在星期六(不含国家在法定节假日统一放假、统一调休的星期六)组织无收费教学活动外,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以任何理由在周末、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到校或网上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
二、寄宿制学校按照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的实际,对双休日进行适当调整或在双休日组织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但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前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获批准。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严格执行教学日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其纳入开学检查和教学常规检查。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教学日历、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作息时间、作业量等情况的督查和通报,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擅自提前开学、无故推迟放假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可根据全省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公布,凡与本通知冲突的,须按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培训或应急演练。如遇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各类重大自然灾害以及爆发传染病疫情,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或遇有重大国内、国际活动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采取停课或临时调整上课时间等举措,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民族地区可根据当地法定民族节假日时间,在利用学校机动时间仍不能补足教学时间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寒暑假放假时间,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教学时间,同时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好解释说明。
五、若有特殊情况,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
附件
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
一、时间安排
(一)第一学期
注:2021年2月12日为农历春节
(二)第二学期
二、相关说明
(一)义务教育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37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机动时间3周,寒暑假12周。
(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40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机动时间3周,寒暑假9周。高三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34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机动时间3周,寒暑假15周。
(三)鉴于部分州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因受疫情影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延期至2020年7月25-27日,普通高中新生招生工作难以如期完成,故普通高中一年级开学时间推迟一周。
(四)学校机动时间含安排运动会、艺术节、大型主题活动、当地法定民族节假日、重大国际(国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含军训)等的时间。
(五)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安排执行,寒暑假时间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
编辑:游侠